新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已于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。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,通过对新版《安全生产法》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,感到本次的修改幅度还是比较大,新版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,修改之处多达70多个条款。新版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、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、政府安全监管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,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,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,并形成以下十大亮点:

  1. 坚持以人为本,推进安全发展;

  2. 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;

  3. 强化“三个必须”,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;

  4.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,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;

  5. 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;

  6. 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;

  7.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;

  8. 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;

  9. 推进安全生产保险制度;

  10.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。

    根据上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新特点、新精神,2021年9月8日,百隆东方举办新版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首先从管理人员开始,共计65名工段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。通过听课,大家加深了对新版《安全生产法》四个趋势和10大重点内容的了解,尤其通过结合本企业实际对“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”作深入解读,并为下一步深化、细化安全生制度、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了指导依据。